2025-03-24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个部门关于调整优化我市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充分释放政策效力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助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现就重庆市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1.2026年毕业的学生;
2.低保(以家庭为单位)、零就业(以家庭为单位)、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残疾、特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800元/人,每人享受1次 ,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享受。
三、工作程序
(一)数据比对
3月底前(具体时间以文件通知为准),学校通过重庆智能就业平台上传2026年毕业的学生实名信息。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教委、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按政策要求对毕业生实名信息进行比对,其中,市民政局比对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信息、市农业农村委比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信息、市残联比对残疾人员信息、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协调各助学贷款发放银行比对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形成数据比对补贴名单并下发各高校。
7月至8月,学校通知数据比对补贴名单内的毕业生登录“渝职聘”小程序完善个人账户信息。
(二)个人申报
9月,学校通知未在数据比对补贴名单内且符合政策条件的毕业生登录“渝职聘”小程序,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并签字确认。学校在毕业生提交申请后对补贴资格进行审核,并采取适当方式对审核后拟享受补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名单公示
2025年9月和2026年5月,市人力社保局将补贴名单分两次下发各高校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2025年9月主要下发数据比对补贴名单、9月个人申报并审核通过名单;2026年5月主要下发2025年10月至2026年5月个人申报并审核通过名单)。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在收到补贴名单后,对辖区内各高校补贴人数及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会同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各高校。各高校在收到补贴资金后将补贴发放至毕业生个人账户,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告知毕业生本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一次性求职补贴是促进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的重要举措,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跟进负责,严格落实经办要求,确保补贴发放及时准确。
(二)加强协作
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发动符合政策条件的毕业生主动申报补贴。
(三)压实责任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数据流转过程中信息安全防护,严防泄露毕业生信息。